德仓二手钢结构办公厅关于批准浙江省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试点的批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提交浙江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工作方案的函》(浙建函[2019]386号)已收悉。审批情况如下:
一、同意贵省重点加快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开展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坚持稳中求稳定。坚持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 以解决推进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和目标。如期实现,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推广模式。以解决推进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和目标。如期实现,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推广模式。
三、贵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按照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及时。试点过程中如有任何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附:浙江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德仓二手钢结构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19 日
(本文自愿公开)
附录
浙江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等文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浙江省转型升级从钢结构大省到强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钢铁产业稳步推进。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发展将促进浙江省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促进相结合。适应市场需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市场环境,激发发展,设计、生产、施工、材料、科研等企业在内生驱动的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形成了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协调有序、有序发展的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与创新驱动相结合。针对当前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建设存在的问题,推进机制和模式创新,加大技术攻关,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功能的应用,统筹解决实际问题和共性问题在推进和建设中推进试点工作。具有浙江特色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基础和多层次、多元化建设需求,率先在重点地区推进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推动轻钢结构在旅游度假中的应用和农村自建房,因地制宜,形成局部区域。推进整体,整体带动地方工作格局。
坚持制度建设与联动推进相结合。总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健全钢结构装配式房屋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优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全产业链集成技术,实现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与房屋全装修联动发展,带动建筑用钢上中下游协同发展设备。
(三)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浙江省钢结构产业集聚优势,通过开展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解决制约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发展的现实问题,建立健全浙江特色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标准规范体系,提高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实施率,力争将浙江省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基地、企业集群和研发高地。
到2020年,全省共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0万平方米以上,占新建装配式住宅面积的12%以上,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10个以上,其中,试点地区共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300万多平方米。
到2022年,全省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8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万平方米。
二、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工作以杭州、宁波、绍兴为试点,杭州市临安区、绍兴市柯桥区为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探索建设1-2个示范村。轻钢结构农村房屋。
各试点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推荐信用良好、相关技术能力和厂房设备甲级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和建筑业(建筑工程)甲级企业为试点企业,并报浙江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认证。.
其他地区可推荐钢结构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和拟参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一级企业为试点企业钢结构厂房施工验收规范,并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认证。
试点地区可推荐3-4个试点项目,其他地区可推荐1-2个项目,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
三、试点内容
(一)推进试点示范。在保障性住房、搬迁住房、商品房、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等试点地区,以及未来浙江省的社区安居工程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 施工方式的具体比例由试点地区在试点中明确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 鼓励钢结构在农村危房改造、山区农村房屋搬迁安置等。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自建房使用轻钢结构 结构、低层冷弯薄壁钢结构等钢结构体系建设 各地每年实施试点示范依据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示范性强的原则。
(二)完善标准体系。继续完善钢结构装配式房屋通用标准和技术体系,重点攻克防火防腐、隔音防水、节点连接等核心技术,形成浙江特色钢结构装配式房屋技术体系 推进钢结构零部件标准化,帮助钢结构企业生产适用于钢结构装配式房屋的零部件 支持企业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企业标准,鼓励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
(三)推进技术创新。不断提高钢结构装配式房屋的设计和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设计,提高设计单位钢结构装配式房屋的一体化设计能力。推动钢结构生产线技术升级和升级。制造模式创新,重点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自动化加工、焊接、装配等技术在钢结构装配式房屋中的应用,提升行业高端制造水平。以及钢结构预制住宅件二维码识别等技术,实现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和追溯。
住宅技术和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原则上必须以装配式装修交付,推动结构保温与装饰一体化、全装修与整体厨卫一体化等成套技术的应用。
(五)创新组织模式。大力倡导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采用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加快转变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提高承包、施工许可、工程和总承包 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配套体系,实现工程设计、零部件生产、施工与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优化项目管理方式。投资项目要带头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六)加快人才培养。加大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全产业链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的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多元化技术技能培训模式多方参与,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培养。一批适应发展需要的多层次专业人才,着力培养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设计人才。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一线职工技能大赛等,不断提高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工程安装加工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
四、工作步骤
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试点地区报送的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进行鉴定,并召开试点动员部署开展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22年10月)。各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按照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试点,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实施阶段要加强监督,加强过程评价,及时组织观察、交流和推广。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组织试点工作总结评估,梳理开展试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试点工作,并就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试点地区完成试点工作较好的,将在浙江省住房厅对各城市的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和城乡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提出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机制,加强市场培育和政策引导,做好引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试点企业,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申请颁发建设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或优先推荐德仓二手钢结构出具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证书),经营合同范围仅限于钢结构主体工程,同时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为根据申请发出。作为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支持试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申报建筑技术建筑节能项目计划,优先安排省级建设专项资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制造、施工企业等开展钢结构装配式房屋研究,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推荐相关科技创新支持政策或专项资金支持。 . 优先推荐试点项目参与“钱江杯”和建设产业化示范项目。浙江省财政建设产业化将给予奖励 补贴资金落实向试点倾斜,其中农村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原则上给予200元/平方米奖励。
(三)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钢结构厂房施工验收规范,服务和引导企业参与钢结构装配式房屋项目建设,组织行业专家开展相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创新项目研究,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钢结构装配式房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公众对钢结构装配式绿色、环保、节能优势的认识房屋,营造社会关注和支持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跟踪评价工作。加强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试点工作的跟踪管理,动态管理试点过程,及时评估试点工作成效,总结试点情况经验,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为浙江省钢结构装配式房屋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